来源:北京贷款公司 发布时间:2025-05-12 01:34
自2025年1月1日起,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相关政策。
1、 首次和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,贷款额度计算倍数均设定为15倍。
2、 购买新建自住住房和再交易自住住房的,首付款比例均为20%,贷款最高年限均为30年。
3、 缴存人及配偶在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住房的,办理购房提取后,可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。
4、 购买品质改善提升型项目住房的,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20万元。
5、 取消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户籍地限制。
6、 支持住房公积金叠加还贷提取。
7、 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首付款。
来源: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